广西大学法学院(2009年) 自考助学班招生简章
广西大学是国家 “211工程”项目建设学校,即中国21世纪100所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
法学院法学专业是省(区)级重点建设学科、自治区高校重点学科、广西大学“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
广西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是1942年成立的文法学院法律系。法学院现有教职工39人,专任教师34人,其中教授9人(博士生导师1人)、副教授15人。教师中有博士17人(含在读博士3人)。1人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人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入选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2人列入广西高校百名中青年学科带头人资助计划,3人被授予广西“杰出法学家”称号。
法学院已形成以研究生教育为龙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为主体,成人学历教育、自考助学为两翼的完整的法学教育体系。学院拥有民商法学、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环境法学等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并举办在职研究生班,承担了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广西)法律、律师、经济法学专业的主考任务。学院形成了以国家级教学名师、博士生导师孟勤国教授为学术带头人的科研队伍。法学院现拥有4000多平方米的办公大楼,学院下设人权与地方法制研究中心、财产法研究中心、金融法研究中心、刑事司法研究中心、网络法研究中心以及法学理论、刑法、民商法、经济法、国际法等学科教研室;设有专业资料室、电子阅览室、模拟法庭等教学辅助机构。法学院业已发展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科学研究基地、法学人才培养基地和法制决策咨询基地。
法学院特别注重对学生三个“一”素质 (即“一颗公心”、“一支硬笔”和“一张铁嘴”)的培养,狠抓学风、教风建设,扎扎实实提高教学质量。课程辅导耐心细致,效果良好。通过学习,学生的综合素质得以显著提高,竞争力大大增强。同时,院党委积极在广大学生(包括自考助学班和成人学历班学生)中培养和发展党员,使学生不仅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而且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
广西大学自考助学班是经教育行政主管机关批准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普通高校助学相结合的教育形式,国家承认获得毕业证书者的学历。本科生毕业时符合条件的,可授予广西大学法学学士学位。
广西大学法学院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科和本科)、律师(专科和本科)、经济法学(专科)等专业在广西的主考单位。开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20年来,学院已形成了一整套规范、严格的管理制度。学院拥有一支管理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高水平的教学、管理队伍,对学生严格管理,高标准要求。
助学班培养规格与我校普通本、专科学历层次要求一致,按规范教学计划进行教学。教学计划中,有三分之一左右的课程按照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或成人高等教育的形式组织教学与考试(此类课程称为自学考试与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形式的“沟通课程”),三分之二左右的课程按照自学考试大纲组织教学并参加高等教育自学统一考试。考试未合格的课程,可以补考。全部课程合格者,由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加盖广西大学公章的全国统一标准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招生专业及课程设置:
1、专业 法律
(专科) 法律
(高中起点本科) 法律
(本科段) 法律
(独立本科段)
2、类别 专科 高中起点本科 法学类专业专科起点本科 非法学类专业专科起点本科
3、录取 免试入学 免试入学 免试入学 免试入学
4、
学习
形式 全日制脱产学习
(住读/走读) 全日制脱产学习
(住读/走读) 全日制脱产学习
(住读/走读) 全日制脱产学习
(住读/走读)
5、学制 二年 四年 二年 二年
6、学费 2750元/年 2750元/年(第三、四年为2800元/年) 2800元/年 2800元/年
7、课程
计划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学语文、法理学、宪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概论、民法学、中国法制史、行政法学、国际法、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共13科)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学语文、法理学、宪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概论、民法学、中国法制史、行政法学、国际法、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私法、公证与律师制度、外国法制史、婚姻家庭法、劳动法、公司法、合同法、国际经济法概论、法律文书写作、房地产法或中国法律思想史(共28科)
说明:不选考英语(二)的考生,须加考3门课程(证据法学、西方法律思想史、金融法)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私法、公证与律师制度、外国法制史、婚姻家庭法、劳动法、公司法、合同法、国际经济法概论、法律文书写作、房地产法或中国法律思想史(共15科)
说明:①限法学类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层次毕业生和在校生报读;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可免考3门课程;③不选考英语(二)的,须加考3门课程(证据法学、西方法律思想史、金融法)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中国法制史、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合同法、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概论、刑法学、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法、国际私法、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法理学、宪法学(共18科)
说明:①限非法学类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层次毕业生和在校生报读; 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3门课程; ③不选考英语(二)的,须加考3门课程(证据法学、劳动法、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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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考填报志愿权威指导用书2006版《中国大学指南》高校一级学科办学水平评估排行中,广西大学法学专业整体水平全国排名第22位。目前,广西大学法学院拥有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已形成了面向社会广大有志之士的专科—本科—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完整的培养法律人才的教育体系,这就意味着:从就读法律专业的那天起,你就有机会成为高层次法律人才!
报名注册:
(1)报读条件: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生及同等学力的初中毕业生可报读高中起点专科、本科;法学类专业专科、高职毕业生及尚未毕业的在校生均可以报读法律(本科段);非法学类专业专科、高职毕业生及尚未毕业的在校生均可报读法律(独立本科段)。
(2)学院地址:(邮编:530004)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法学院
报名入学时间:第一阶段2009年7月1日-8月1日
第二阶段2009年8月2日-9月11日